早餐店搶生意潑尿 罵三字經判拘役20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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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竹市兩家早餐店為了搶生意,平常就不相往來,四十歲的沈姓老闆因為生意變差遷怒鄰居張姓女子的早餐店,利用半夜在張姓女子早餐店門口潑尿,正巧被監視器拍下,被害人向沈姓男子理論,被對方以三字經問候,張姓女子一氣之下提告。沈姓男子坦承潑尿但拒絕和解,法官依公然侮辱罪名判處廿天拘役,易科罰金是兩萬元。(彭清仁報導)
據了解,新竹市鬧區兩家早餐店因為相距不到十公尺,生意競爭相當激烈。其中四十歲的早餐店老闆沈姓男子,今年初生意變差,認為是鄰居的張姓女子的早餐店搶了生意,二月初連續兩天利用半夜時,朝張姓女子的早餐店門口潑尿,只是沈姓男子潑尿的身影,恰巧被監視器拍的正著。張姓女子懷疑之前店門鎖和燈具都是沈姓男子搞鬼,於是登門興師問罪。
結果沈姓男子惱羞成怒,在大街上連續以三字經辱罵張姓女子,張姓女子一怒之下控告沈姓男子恐嚇及公然侮辱罪嫌。沈姓男子向檢警坦承有兩次潑尿的行為,但並沒有做出其他手段,也並未作勢毆打張姓女子。且沈男潑尿時沒有直接對張女有言語或行為舉止,難以認定有使人心生畏懼的情況,且也無其他證據證明有恐嚇的事實,因此恐嚇部份予以不起訴,但檢察官則是以公然侮辱罪嫌起訴沈姓男子。法官審理後認為被告馬路上辱罵張姓女子,已構成公然侮辱要件,雖然被告坦承潑尿,但雙方一直無法和解,法官最後判被告廿天拘役,如易科罰金是兩萬元,換言之,沈姓男子大約要賣六百個蛋餅,還真的是划不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