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林縣警方破獲一起以毒品控制傳播妹坐檯陪酒案,逮捕四名嫌犯,查獲十三名陪酒女子中,有七人還未成年。全案依人口販運法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中。
(龐清廉報導)
雲林縣虎尾分局日前接獲線報指「有多名未成年少女遭毒品控制從事坐檯陪酒」,立即蒐集相關事證,經檢方指揮偵辦,深入追查發現確有其事,包括斗六、斗南、虎尾、西螺等地有多名女子被迫坐檯陪酒。
警方指出,黃姓男子等四名嫌犯,開設「馬上瘋」及「時尚」二家傳播公司,媒介旗下女子到各地「KTV」、「汽車旅館」從事坐檯陪酒等工作,以二小時為一節、每節收取新臺幣二千元,傳播公司抽取六百元外,還巧立名目苛扣薪資,規定傳播妹上班「無眼妝」、「有番未出」、「提早下班」、「在公司大聲喧嘩」等均扣薪二百元,變相剝削傳播妹所得牟取暴利,且旗下女子有多名還是未成年少女。
警方見時機成熟展開搜索,分別在傳播公司及多家KTV當場查獲未成年少女從事坐檯陪酒情事,還搜出毒品愷他命、甲基甲基卡西酮(俗稱喵喵)等證物。十三名女子中,共有七人未成年。這些少女被帶到警局,還一副神色自若,不以為然的樣子,讓據報趕到的家長極為痛心。
警方訊後,將坦承媒介未成年少女從事坐檯陪酒的嫌犯,依人口販運法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。